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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101學年新生健康檢查

日期:2012-09-22

資料來源:衛生保健組 許銘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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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學校衛生法規定,應實施新生入學健康檢查。衛生保健組於9月19-22日辦理101學年新生健康檢查,其檢驗項目依部頒規定必需之項目為:身高、體重、血壓、脈膊、眼(視力、辨色力)、耳鼻喉(聽力、耳道畸形、耳膜破裂、耵寧栓塞、扁桃腺種大、其他)、頭頸(斜頸、異常腫塊、其他)、胸部(心肺疾病、胸廓異常、其他)、腹部(異常腫大、其他)、脊柱四肢(脊柱側彎、肢體畸形、青蛙肢、其他異常)、皮膚(癬、疥瘡、疣、濕疹、異位性皮膚炎、其他)、口腔檢查(齵齒、缺牙、咬合不正、口腔衛生不良、其他異常)、血液(血紅素、白血球、紅血球、血小板、平均血球容積、血糖)、肝功能(SGOT、SGPT)、腎功能(肌肝酸、尿酸)、總膽固醇、B型肝炎抗原、B型肝炎抗體、尿液(PH、尿蛋白、尿糖、潛血)、胸部X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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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序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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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序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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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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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校附設醫院健檢中心團隊到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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