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景圖

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生命科學院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

更新日期 2020-02-27 09:40:35 文號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文校字第1070017378號函公布 單位 生命科學院
 內容
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4月21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級學生見、實習委員會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文校字第1050005822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7年09月20日107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6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級學生見、實習委員會會議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文校字第1070017378號函公布
一、
中國醫藥大學生命科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使學生結合課程專業理論與產業實務經驗,增進實用能力,特與合作機構辦理學生校外見、實習。茲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規定,設本院學生見、實習委員會,並訂定「中國醫藥大學生命科學院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學生見、實習委員會」分設系級、院級及校級見、實習委員會,採三級制度。
三、
院級見、實習委員會組織成員及工作執掌如下:
(一)組織成員:
1.置主任委員一名,由學院院長擔任。
2.置委員若干人,由各見、實習相關系所主管、教師代表若干名,各見、實習單位學生代表各一名擔任,必要時,得聘請家長代表、法律專家、校外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推薦,陳請校長聘任。
(二)工作執掌:
1.審議系級見、實習委員會之設置要點。
2.審議、監督及追蹤各「系級見、實習委員會」所提之學生見、實習分發、見、實習輔導計畫之執行、檢核及確認書面契約及學生見、實習成效之評估等相關事項,並將結果呈報「校級見、實習委員會」。
3.協調解決院內所屬學系(所)學生見、實習期間所發生之相關事宜及學生申訴之處理。
4.其他見、實習相關事宜。
四、
本院各學系基於學生見、實習需要,應設「系級見、實習委員會」,其設置要點另訂之,並經「院級見、實習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系級見、實習委員會組織成員及工作執掌如下:
(一)組織成員:
1.置主任委員一名,由學系(所)主任擔任。
2.置委員若干人,由學系(所)專任教師、學生代表一至二名擔任,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推薦,陳請校長聘任。
(二)工作執掌:
1.規劃及監督學生見、實習分發、見、實習輔導計畫之執行、學生見、實習成效之評估及檢核及確認書面契約等相關事項,並將結果呈報「院級見、實習委員會」。
2.協調解決本系學生在見、實習期間所發生之相關事宜及學生申訴之處理。
3.其他見、實習相關事宜。
五、
各級見、實習委員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集。
各級見、實習委員會委員採無給職,聘期一年,遴選得連任。
六、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校級見、實習委員會」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