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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學雜費審議小組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1-03-08 13:35:46 文號 中華民國110年3月8日明計字第1100002489號函公布 單位 財務室
 內容
中華民國107年05月09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06月14日文計字第1070008577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0年02月03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3月8日明計字第1100002489號函公布
一、
本校為健全教育發展,支持校務永續經營,並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特設置「中國醫藥大學學雜費審議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
本小組之主要任務如下:
(一)針對本校校務發展及資源規劃,並蒐集相關資料後進行學雜費整體評估。
(二)針對學雜費評估後提出調整建議案。
三、
本小組由校長指派副校長一人擔任召集人並主持會議,成員組成如下:
副校長、主任秘書、各學院院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產學長、國際事務長、研究生事務長、人力資源室主任、財務室主任、學生會會長、學生議會議長組成。
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財務室主任兼任之,相關行政事務工作由財務室負責。
四、
本小組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或提供相關資料。
五、
本小組會議決議事項經校長核定後,交相關單位辦理執行之。
六、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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