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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安全衛生管理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18-11-01 12:00:05 文號 107年10月31日文校字第1070015328號公佈 單位 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
 內容
107年4月18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107年10月31日文校字第1070015328號公佈
第一條
依據: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辦理。
第二條
宗旨:本學程主要在培訓及儲備安全衛生管理之專業人才,提供學生於專業素養外,第二專長的整合性學程學習,提升學習興趣,增加學生就業競爭能力。
第三條
目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明確揭示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重要性,培育安全衛生管理相關人才,並可增加學生就業機會。
第四條
學程規劃:
一、本學程須修滿18學分,其中至少10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輔系或其他學程必修之科目。
二、學生完成本學程規劃之學分後,由本校發給「安全衛生管理學分學程」證書。
第五條
修習課程:
一、共同課程:工業安全衛生法規
二、衛生課程:人因工程
有害廢棄物管理
作業環境控制工程
健康風險評估
三、安全課程:熱力學
工業管理
營建安全
機電防護
第六條
修習學程相關規定:
一、本學程以本校職安系以外其他各學系大學部學生為招生對象。
二、進入學程前修習之本校各系相關課程,成績及格者,可抵免學程學分。
第七條
其他相關規定:
一、本辦法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辦理;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學程委員會規定辦理。
二、學程委員會設置委員3~5人,由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主任召集之。
三、各學系課程欲納入本學程需經本學程委員會審議。
四、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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