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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醫務管理學系碩士班修課及畢業辦法

更新日期 2019-03-14 11:39:22 文號 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明校字第1080003177號函公布 單位 醫務管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9年10月27日99學年度第一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1年03月07日10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3年07月24日102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09月08日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5年01月25日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5年08月03日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6年02月11日105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01月14日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明校字第1080003177號函公布
第一條
學分與課程相關規定:
(一)畢業學分:一般入學生除碩士論文(六學分)及實習(三學分)以外,至少須修滿三十六學分。必修、補修及選修學分與科目詳見系網。
(二)健康產業管理論壇:碩一及碩二學生皆必須修習。
健康產業管理綜論:碩一入學前暑期先修課程。
(三)必選修課程:106學年度起之入學生其選課規定如下表;補修課程如為大學部課程,依本校規定,不列入最低畢業學分中。碩士班一般生選課上限,上學期為14學分,下學期為15學分。(預研生除外)
本系碩士班學生就其入學考試時之分組,必須完成選修下列課程,已修習過相關課程者,選課時,可以檢附大學(含)以上學歷之學分證明(成績單)提出申請,經授課教師認定審核通過,得不受各組必選課程之規定。
一般組
醫務管理相關科系畢業:
必選本系碩士班開授之醫療資訊相關課程(至少一門)、「生物統計II」及「健康照護研究法(A)」。
非醫務管理相關科系畢業,且未曾修習過下列課程者:
(1)必修習本系碩士班開授之策略或行銷擇一、財務、品質及人資等管理課程及「健康照護研究法(A)」,共計五門課。
(2)必選本系碩士班開授之「健康保險學特論」、「生物統計II」、經濟及會計學(須下修大學部課程)等課程。
資訊組
(1)必選本系碩士班開授之「健康保險學特論」及「健康照護研究法(B)」。
(2)必選本系碩士班開授之「生物統計I」;同時必須選擇修醫療資訊相關課程至少14學分。
(3)必修習本系碩士班開授之策略或行銷擇一、財務、品質及人資等管理課程,共計四門課。
(4)醫務管理實習必須至醫療院所之資訊相關單位實習。
備註
(1)非醫務管理相關科系畢業及非資訊組(例:商學組)須下修本系大學部三年級「醫療資訊管理」課程。
(2)非醫管相關科系畢業,且無實習經驗者,須於入(開)學當學年度之寒假期間至醫療院所/機構實習4週(採輪調方式)。
(3)本系辦法不適用於外籍生及僑生。
(四)畢業相關規定:
(1)參加由不同老師指導之二位碩二論文計畫書口試及三場畢業論文口試並請指導老師簽名,於碩一學年結束前繳至系辦存查。
(2)學生於第一次提出論文口試申請前,必須完成本所規定之必選修課程或補修課程並取得學分,並將修課學分證明或成績單、英檢檢定證明送至主任辦公室備查,未完成上述者,不得進行論文口試(指導教授應先確認學生相關資料是否已齊備再安排口試,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3)畢業前必須
1、參加學術研討會發表碩士論文;自96學年度入學生起,碩士班研究生畢業除完成碩士論文,須完成論文投稿或繳交可投稿形式之論文。
2、通過英文檢定(依學校辦法);另依本所規定:自100學年度入學生起,學生至少應參加一次校外英文檢定考試,方可參加校內英檢配套措施。
3、完成醫管系學習護照。
4、須完成至少 1學期之教學助理訓練。惟具全職工作或已具教學經驗者,得提出相關證明至研究生事務處辦理抵免;經審核通過者,予以免修。
5、參加至少一場國際研討會(至少由三個國家共同參與之研討會)。
第二條
抵免學分:
本校訂有「學生辦理抵免學分要點」,均需依循該規則辦理。 請見學校教務處網頁。
第三條
實習課程:碩士班一般生為必修課程。
名稱
學分
實習地點
時間
醫務管理實習
3
(八週)
各教學級以上醫院
碩二下學期
備註:資訊組必須至醫療院所之資訊相關單位實習。
第四條
校際選課
本校訂有「校際選課實施辦法」, 校際選課各相關事宜均需依循該規則辦理。請見學校教務處網頁。
第五條
論文指導教授:
(一)本校訂有「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要點」,論文指導教授各相關事宜均需依循該規則辦理。請見學校教務處網頁。
(二)碩士班一般生須於入學後第一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選定論文指導教授。「指導教授同意書」於學期結束前送主任簽章。
(三)「指導教授同意書」應由研究生親請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送主任審核備查。如欲變更論文指導教授,須經原指導教授同意後,送主任簽章,否則不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第六條
學位考試:
(一)符合各項修業規定並通過學位考試後,本所將授予「醫務管理學碩士」(Master of Health Administration,簡稱M.H.A)學位。
(二)本校訂有「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學位考試各相關事宜均需依循該規則辦理。
(三)學位考試申請應於本所規定日期前完成申請程序。第一學期申請時間自開學後至11月30日止;第二學期申請時間自開學後至5月底止。(時程依學校公告為主)
<行事曆>
第一學年上學期
相關申請表及資料
1月31日 學期結束前
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如未如期繳交者,延畢)
「研究生指導教授同意書」
第二學年上學期
相關申請表及資料
10月31日前 完成論文計畫口試,並於口試後兩周內繳交「論文計畫書審查意見回覆表」
「論文計畫書口試審查意見表」、「論文計畫書口試審查意見總表」及「論文計畫書審查意見回覆表」
第二學年下學期
相關申請表及資料
畢業學期考後(時程依學校公告為主)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研究所學位考試申請書、論文完稿初稿電子檔、研究生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指導教授推薦書、歷年成績單。
學位考試申請通過後至7月15日口試
(1)應於口試前10日繳交「口試本」、「論文口試核可表」(口試本及核可表至系辦蓋章戳)及「論文計畫書審查意見回覆表」,並領取「口試委員聘函」
(2)口試前7日將「口試本」寄交口試委員
(3)口試當日或前一日至系辦領取「校內外口試委員領款收據」
(4)口試結束後請各位同學繳「學生口試成績計算表及總成績表」和「校內外口試委員領款收據」至所辦
1、「論文口試核可表」「畢業論文考試成績計算及審查意見表」、「畢業論文考試總成績計算表」:學生自行列印
2、「口試委員聘函」及「校內外口試委員領款收據」:系辦核發
3、口試委員費用:系辦核發
4、論文編號表
5、論文審查認可頁
6、論文發表證明
8月31日前辦妥離校手續
1、論文發表證明、學習護照及論文電子檔
2、通過英文檢定門檻
3、論文必須網路上傳至國家圖書館
4、中國醫藥大學醫務管理學系碩士生離校核可證明單
5、其他(依本校規定)
(四)申請時應繳交文件如下,經指導教授同意,並經本所教師組成之審查會審核通過後報校核備。
(1)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說明:
依照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內申請。
(2)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並檢附下列各項文件:
指導教授推薦書
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
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
指導教授推薦書。
論文初稿電子檔
歷年成績單
(3)經所系主任及院長同意後,於考試前一個月報請研究生事務處彙整與核備。
(五)本系學位考試日期原則上第一學期自12月15日起;第二學期自5月15日起。提前口試者請另與系辦公室聯繫。
(六)學位考試應以公開發表方式進行,並於學校規定日期前舉行完畢。往例原則上第一至1月15日;第二學期至7月15日。
(七)若未依上述各項程序並於規定時間內辦理,本系將無法認定該學位考試之合法性,其考試成績將不予採認。
(八)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完成學位考試,應於學校規定日期前報請學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九)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重考成績仍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十)學位考試舉行後,本所俟研究生繳交附有全體考試委員簽字同意之論文後,始得將各該生學位考試成績送教務處登錄。
(十一)學位考試各式應用表格將於擬提出申請之該學期開學與口試前,另由系辦公室發給。
第七條
如有特殊情形者,應由本系系務會議另案討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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