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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口腔衛生學系學士班設置雙主修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16-11-17 17:38:49 文號 單位 口腔衛生系
 內容
中華民國96年11月06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6年11月08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98年11月11日教務會議核備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2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7日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04月11日教務會議核備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06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三條之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口腔衛生學系學士班設置雙主修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或他校學士班學生得自二年級(轉學生自轉入第二年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向本系申請為雙主修。本系每學年度招收雙主修生名額最高以10名為限。
三、
申請本系為雙主修時,應修畢普通生物學及普通化學課程且成績及格,經雙方學系系主任同意及本系輔系、雙主修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送教務處備查。
四、
修讀雙主修學生,修滿原主系規定之最低畢業應修科目學分、本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成績及格,始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五、
原主系與本系之專業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本系決定是否認列為本系之科目學分。
六、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
本要點經系務、院務會議通過,並提教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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