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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護理學系學士班設置輔系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19-06-11 11:40:17 文號 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明校字第1080008043號函公布 單位 護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9年3月11日系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99年3月16日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7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03月21日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03月28日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6年03月28日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03月14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04月24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04月25日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明校字第1080008043號函公布
一、
中國醫藥大學護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依據中國醫藥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一條、第三條規定,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護理學系學士班設置輔系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學生得自一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加修本系為輔系。
三、
申請本系為輔系時,須經雙方學系系主任同意及本系招生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送教務處備查,招生名額依缺額及不影響本系教學之原則決定。
四、
輔修生除需修完其原學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數之外,尚應選修本系所指定之專業必修科目25 學分,實習課不列入,選修本系之科目不得與主系必修科目相同。
五、
輔修生須修滿本系專業必修科目25 學分及其學分數,分別為:身體檢查與評估(2)、身體檢查與評估實習(1)、基本護理學(2)、婦產科護理學(3)、小兒科護理學(3)、內外科護理學(一)(3)、內外科護理學(二)(3)、精神科護理學(3)、社區衛生護理學(3)、護理行政概論(2)。
六、
輔修生須配合本系專業必修科目密集上課之排課原則。
七、
輔修生須配合本系專業必修科目修課先後順序修習之規定。
八、
輔修生修畢輔修科目仍不得考護士及護理師證照。
九、
其他相關規定均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規定辦理。
十、
本要點經系務、院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提教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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