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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曙光愛心助學金」實施細則

更新日期 2018-11-21 17:11:05 文號 單位 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內容
中華民國98年2月17日97學年度第21次主管會報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10月31日100學年度第8次主管會報通過修正頒佈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2日榮學字第1000013860號函公布
 
一、
設立宗旨:
因應全球金融海嘯衝擊,導致部份學生失學、休學人數劇增,為協助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收入困窘家庭及其他特殊情況有困難之本校經濟弱勢學生能安心就學,順利完成學業,免於失學的困境,訂定本助學金實施細則。
二、
經費來源:
1、愛心消費券(現金)募集活動。
2、校友募款。
3、校務發展基金未指定用途募款,依實際需求轉撥。
三、
申請條件:
1、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收入困窘家庭、其他特殊情況或家庭突遭變故有困難之本校學生,無力繳交學雜費或負擔生活費,經系所導師及系所主管證實急需幫助者。
2、本學年度以未領取政府,本校各類助學措施者為優先補助對象。
四、
申請方式:
每學期隨時接受申請,申請學生檢具申請資料向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符合申請條件學生名單以隱密保護方式辦理。
申請資料:
1、申請書 。
2、符合申請條件相關證明文件。
3、自述報告書。
五、
審查程序:
符合申請條件學生經查屬實,由學務處處務會議通過,陳 請校長同意後核給,並通知申請學生審核結果,補助金額每學期10,000元,特殊情形者可檢具資料佐證,補助金額另議,每學期以申請一次為限。
六、
本實施細則經學務處處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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