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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醫藥大學生態暨演化生物學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12-06-04 10:01:21 文號 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榮學字第1010006415號函公布 單位 生態暨演化生物學研究所
 內容
 
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榮學字第1010006415號函公布
 
一、
本要點係依據「中國醫藥大學研究生助學金實施細則」訂定之。
二、
符合申請資格之本所研究生應依校方公告期限前繳交「研究生助學金申請書」,經本所初審後,彙整造冊送學務處課指組提報學生就學獎補助審查委員會審核,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視同自動放棄。
三、
本項助學金係為協助研究生完成學業、從事教學及其他相關所務工作之進行而設置。凡受領本項助學金之本所研究生,均須協助本所從事教學及其他相關所務工作。
四、
研究生協助本所從事教學及其他相關所務工作內容如下:
1、協助所辦行政工作文書處理
2、協助實驗室管理、學術演講等活動
3、協助教師教學研究、學習輔導
4、協助大學部學生課程問題解答及諮詢
五、
研究生之工作項目為確實協助本所之教學或學務、教務、總務等相關所務,工作細節由相關教、職員指派之。工作內容經公布施行後,研究生不得藉任何理由缺席、遲到及早退。研究生需更動工作內容時,須經所長及相關之教、職員同意。
六、
受領本助學金之研究生,若協助教學或所務工作績效不彰,或未履行工作義務時,經相關之教、職員陳報所長同意後,由學務處課指組辦理停止撥付助學金。
七、
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送學務處學務會議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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