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保健食品研究開發」乃由國科會、衛生署及農委會共同推動之跨部會目標導向研究計畫,其目的在針對保健食品之功效、指標性成分、安全性及產品開發等方向進行研究,期能將研究成果申請專利、技術移轉及進行產學合作, 協助產業界建立永續發展之保健食品研發體系, 使保健食品發展成我國重要且具有特色之食品產業,以維護並增進國人之健康。
原則
本年度 「保健食品研究開發」研究計畫徵求 「整合型研究計畫」 及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鼓勵國內從事保健食品相關領域之研究人員提出產學合作計畫;或自組合作團隊,共同提出以三年為一期之整合型研究計畫 (含三個以上之子研究計畫),但整合型研究計畫需具前瞻性,以能技術移轉為中程目標,產學合作研發具體產品為遠程目標導向之前題。
研究重點
凡申請 本年度 「保健食品研究 開發 」研究 計畫 者,其申請 計畫之主題以符合下列 研究重點為優先:
一、有助於改善國人健康的保健食品之研發
1. 老化衍生之退化性疾病之預防
2. 代謝症候群相關疾病之預防
3. 抗憂鬱症
4. 調節免疫功能
5. 其他具市場潛力者
二、新增或檢討「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項目與評估方法,及相關管理方法之標準化。
三、已確定具功效及市場潛力保健食品 材料 之安全評估、臨床試驗及產品開發。
注意事項
一、本次研究計畫在「背景」資料中,必須充分列舉過去國內外已有之相關研究與其已知之成果;「目的」部分,必須詳細解釋與評估所申請計畫對該項保健食品之發展具有何關鍵性之幫助? 「整合型研究計畫」 及 「 產學合作計畫」之構想書內容 ,均須確立計畫執行完畢後之達成目標及相關細節,例如可將研究成果申請專利、技術移轉或發展成具體保健產品上市等。
二、原則上,計畫主持人仍受「不得同時執行三(含)件以上國科會研究計畫」及「行政院所屬機構」委託 ( 補助 ) 計畫總數最多以兩項為原則之限制。但整合型計畫之各子計畫其經費可分別由不同會補助(如有希望由何部會補助時,請於封面加註)。
三、鑑於各部會計畫開始執行時間不同,特別註明本次公開徵求之計畫: (1) 若隸屬國科會及衛生署為 2006 年之計畫 ( 95/8/1 開始執行 ) ; (2) 若隸屬農委會則為 2007 年之計畫 (96/01/01 開始執行 ) 。
申請辦法
一、「保健食品研究開發」計畫申請表格及辦法, 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 www.nsc.gov.tw ) 、衛生署網站 ( www.doh.gov.tw) 、農委會網站 ( www.coa.gov.tw ) 、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網站 ( www.food.gov.tw ) 、 及台灣保健食品學會網站 ( www.chfs.org.tw ) 。
二、 凡有意願申請本「保健食品研究開發」研究計畫者,請於 95年2月25日 前 ( 以郵戳日期為憑 ) , 先提出研究構想書及申請人個人資料表一式各 15份 ( 格式如附件一 ) ,請逕寄 「 (402) 台中市國光路 250 號國立中興大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 蔡韶恩 小姐收 」。 並將研究構想書 e-mail 至 tmh@dragon.nchu.edu.tw
三、整合型 研究計畫 :
申請 整合型 研究計畫者,由總主持人按上述研究重點提出以三年為一期,包含三個以上 (含)子計畫之整合型規劃。構想書內容 應 包括 (1) 整合型研究計畫項目; (2) 整合型研究計畫重點說明; (3) 背景資料、目的、實驗設計與研究方法、預期成果及經費預算等,本項 篇幅限 6頁 (不含封面 與個人資料 ) 。格式如 附件二 。
四、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
1.申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者,內容須包括背景資料、目的、實驗設計、研究方法、預期成果(計畫執行完畢後之達成目標),以及經費預算等,以電腦打字,篇幅限5頁( 不含封面與 個人資料 ) ,其格式同 附件三 。
2.過去曾執行 跨部會「保健食品研究開發」計畫之主持人,希望能以所完成之研究成果提出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3.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不必為整合型且執行時程可為一至三年。
4.學研單位或產業單位原則上自尋合作對象,但有必要時「保健食品 研究開發 跨部會整合推動委員會」可協助介紹適當之合作對象。
5.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之合作 廠商須分攤經費的百分比,可參考下列各部會網站 上有關「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實施要點」。
6.各部會申請辦法詳見:
? (1)國科會網站 ( www.nsc.gov.tw/rule.htm ) 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實施要 點」。
(2)農委會網站 ( 首頁: www.coa.gov.tw ,點選「資料下載」,再點選「農 業科技計畫產學合作相關資下載」 ) 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計畫 產學合作實施要點」。
五、申請人個人資料表採用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個人資料表,應含最近五年著作或專利目錄。
六、研究構想書審查作業 (整合型及產學合作計畫之審查由該計畫之總主持人至審查會作口頭報告)。 研究計畫構想書經審查通過後,再通知該計畫申請人提出正式研究計畫。
七、「保健食品」跨部會整合推動委員會委員,亦可提出計畫申請案,但將不參與審查,本專案研究計畫將另組成審查小組,確實秉持公平及利益迴避原則審查計畫
八、本研究構想書申請案無需學校或機關發文。
聯絡事項
對本案之申請若有任何疑問,請洽下列承辦人員:
1.國科會生物處:洪陶玉專員( TEL : 02-2737-7547 )
2.農委會農糧署:陳彥雄科長( TEL : 049-2341065 )
楊育玲技正( TEL : 049-2341065 )
3.衛生署食品處:林信堂 博士( TEL : 02-2321-0151 ext 326 )
衛生署科技組:劉興鋒 博士( TEL : 02-2321-0151 ext 624
4.「保健食品 研究開發 」跨部會整合推動委員會:
召集人 |
: |
黃伯超 教授( TEL : 02-2392-1751 ) |
執行秘書 |
: |
顏國欽 教授 ( TEL : 04-2284-0385 ext 4020 ) |
助理 |
: |
蔡韶恩 小姐
TEL : 04-2284-0385 ext 4061
FAX : 04-2285-4378
E-mail : tmh@dragon.nch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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