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景圖

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圖書資訊中心圖書資訊採購辦法

更新日期 2021-12-20 09:33:13 文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6日明圖資字第1100014059號函公布 單位 圖書資訊中心
 內容
中華民國94年10月12日9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7日100學年度圖書館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107學年度圖書館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1日文圖字第1070014268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108學年度圖書館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1日明圖字第1080014423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6日明圖資字第1100014059號函公布
第一條
為充分利用圖書經費以支援教學研究之目的,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圖書資訊中心圖書資訊採購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圖書資訊中心申購服務對象為本校暨附設醫院教職員生。
第三條
圖書資訊申購原則
一、本辦法所稱之圖書資訊,係指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數位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
二、本辦法適用資料類型為圖書、視聽資料、數位媒體等出版品。期刊(含電子期刊)申購依「中國醫藥大學圖書資訊中心期刊訂購原則」辦理,報紙、網路資源申購由本中心另行編列預算辦理。
三、為有效運用圖書經費並增進圖書資訊的實用性,請依下列各款提出書單。
(一)推薦之圖書資訊須以教學與研究上必備且最新版本為原則。
(二)推薦之圖書資訊須具教育性與陶冶性。
(三)申購之圖書資訊,皆以1種購入1套(冊)為原則,但借閱率高者,得視情況採購複本。
四、申購之圖書資訊,一律存放圖書資訊中心,不得放置各系所、中心、科部。
第四條
圖書預算分配原則
一、本中心依當年度圖書經費預算分配如下:
(一) 70%系所購書經費:依當年度師生人數點數分配購書經費。
(二) 15%附設醫院購書經費:依據當年度附設醫院人事室提供之各科部人數表,分列醫療及醫事單位之購書經費比值為9:1。
(三) 15%圖書資訊中心購書保留款,用途如下:
A.訂購及更新參考工具書,如字典、標準、指引等。
B.訂購核心館藏圖書資訊。
C.訂購連續性資料(standing order),如叢書、年鑑等。
D.支付急購(rush order)圖書資訊費用等。
E.行政單位、北港分部、學生社團推薦之書單。
F.訂購國家考試相關用書。
二、購書配點方式:各系所、科部分配之點數及點值,各依其預算金額及配點方式計算。
(一)各系所及共同通識學科基本點數如下表
單位
基本點數
各系所、學位學程
15點
通識教育中心
15點
新成立單位前三年
20點
 
(二)各系所依師生人數分配點數如下表
身分別
分配點數
專任教師
1點/1人
研究所學生
1點/10人
大學部學生
1點/20人
 
(三)附設醫院各科部基本點數如下表
單位
基本點數
各科部、中心
10點
新成立單位前三年
15點
 
(四)各科部依單位人數分配點數如下表
身分別
分配點數
主治醫師
1點/1人
住院醫師、研究員
1點/2人
醫事職類人員
1點/20人
 
第五條
為有效運用及管理圖書經費分配款,由各單位推派專任教師、主治醫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限醫事單位)一人擔任選書委員,專責評估、審核該單位推薦之圖書資訊。
第六條
圖書資訊採購流程
一、本校暨附設醫院教職員生得隨時利用本中心網頁之「薦購系統」填送書目資料或推薦單。
二、各單位教職員生提出之學術性圖書資訊,須先經該單位選書委員及主管簽章後,再送交圖書資訊中心辦理。
三、圖書資訊購買時程依填送書目資料或推薦單日期分為四梯次,於每年一月、三月、八月、十月底統一辦理估價、訂購作業,緊急用書另案處理。期刊、電子資源(資料庫、電子期刊等)則採一年一訂作業。
四、為配合會計作業,於4月1日後收到之推薦資料,保留至新學年採購。
第七條
各系所、科部分配之經費,在每年三月底前若未能執行完畢,則由圖書資訊中心統籌運用。
第八條
提出申購案後,由圖書資訊中心通知推薦者或推薦單位辦理情形。
第九條
本辦法經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