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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智慧醫療創新管理微學程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5-11-28 11:09:09 文號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安校字第1140017048號函公布 單位 醫務管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9年01月08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醫務管理學系課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3月13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公共衛生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3月25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4月08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4月23日明校字第1090004348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1年01月19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醫務管理學系課程共識營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03月18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公共衛生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03月30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04月13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明校字第1110004868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4年07月11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醫務管理學系課程共識營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09月02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公共衛生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9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安校字第1140017048號函公布
 
第一條
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設置辦法」辦理,訂定「中國醫藥大學智慧醫療創新管理微學程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設置宗旨:
本學程設置旨在培育學生具有智慧化醫療及創新管理之素養,整合策略管理、人工智慧、創新管理及資訊科學等領域之專業課程,以提升學生學習興趣,並增加學生未來就業之競爭能力。
第三條
學程規劃:
(1)修畢本微學程所規劃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得於線上申請微學程核發,經本微學程及教務處審核通過後,於授予學位或離校時,一併核發學程證明書。 (2)本學程至少修滿課程8學分(含)以上,其中至少4學分不可為主修、輔系或其它學程必修之科目。
第四條
修習課程:
必修課程/學分數
資訊管理概論 2學分 資料庫管理 2學分
選修課程/學分數
智慧醫療管理概論 2學分 資料處理與分析 2學分
資料探勘概論 2學分 疾病分類 2學分
醫療資訊管理 2學分 健康資訊應用概論 2學分
健康管理資訊系統 2學分 智慧科技在長期照顧領域之應用 2學分
程式設計(一) 2學分 程式設計(二) 2學分
醫療資訊安全 2學分 醫院資訊系統(一) 2學分
大數據技術與分析實踐 2學分 人工智慧與深度學習 2學分
領導與新創 2學分 創意實踐工作坊 2學分
Python3程式入門 2學分 數位醫療預測 2學分
科學程式設計 2學分 醫院資訊系統(二) 2學分
 
 
第五條
申請選讀本微學程之學生應於每學期教務處規定之申請期間內,至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申請經學程及教務處審核通過,始完成申請手續。
第六條
修讀本學程學生,每學期均應按規定日期辦理加退選,選課悉依本校「學生選課須知」辦理,並得依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至他校修讀。
第七條
本學程以本校暨國內大學院校大學生及研究生為申請對象。
第八條
進入本微學程前修習之科目,屬學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可抵免學程學分。
第九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學程委員會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再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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