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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運動醫學系獎勵優秀大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甄選規定

更新日期 2022-03-30 15:29:09 文號 單位 運動醫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
為鼓勵本校大學部優秀學生就讀運動醫學系碩士班,特依據本校「中國醫藥大學獎勵優秀大學生修讀碩博士班課程辦法」訂定本系「獎勵優秀大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甄選規定」。
二、
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學生於2年級以上(4年制以上學系得於1-4年級下學期),其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佔全系(班)前50%或曾申請「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者,得於本校規定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資格者,須備妥相關資料,向研究生事務處提出申請。
三、
(一)甄選資格:依據本校「中國醫藥大學獎勵優秀大學生修讀碩博士班課程辦法」辦理
(二)甄選成績計算標準:
1. 書面資料審查 40%
2. 學業成績20%
(1)學業總成績(或畢業總成績)10%
(2)學業總成績之名次百分比10%
3. 面試40%
(三)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
2.書面資料審查
3.學業成績
(四)應繳資料:
1. 本系指導教授同意書。
2. 歷年學業成績單(含班級名次百分比)。
3. 自傳(約1000字,含個人研究興趣及志向)。
4.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 (如參與科技部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證明、研究計劃書、相關學術著作、推薦函、其他特殊表現證明等)。
四、
其他未規定事項,均依照本校「中國醫藥大學獎勵優秀大學生修讀碩博士班課程辦法」辦理。
五、
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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