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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癌症生物與藥物研發碩士學位學程獎助學金作業要點

更新日期 2021-03-17 15:51:36 文號 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明校字第1100003083號函公布 單位 癌症生物與藥物研發博士學位學程
 內容
中華民國110年2月3日109學年度第3次學程事務會議增訂
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明校字第1100003083號函公布
一、
癌症生物與藥物研發碩士學位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由中國醫藥大學及中央研究院雙邊指導老師協議支付獎助學金,以資助研究生在較好條件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
二、
受獎生資格:須為本學程在學學生(非在職),且自中國醫藥大學及中央研究院各選定一位指導教授者。
三、
受獎生義務:發表研究成果時以本學程名義發表,雙邊指導老師之一須為通訊作者。
四、
雙邊指導老師得視研究生表現適時調整領取總額,支付比例及方式由雙邊指導老師協議辦理。
經費來源為指導老師研究計畫經費。
五、
依本要點領取獎助學金,須為在學且完成註冊手續。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依相關法規或本校規定辦理。
七、
本辦法經學程事務會議通過後,陳報院長及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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