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23-08-10 11:28:10 |
文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10日明圖資字第1120011010號函公布 |
單位 |
圖書資訊中心 |
內容 |
中華民國112年06月19日圖書資訊中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2年07月26日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2年8月10日明圖資字第1120011010號函公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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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落實非法影印教科書之查核輔導機制,特訂定本作業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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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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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在圖書資訊中心利用影印服務之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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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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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教科書應遵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範圍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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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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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處理流程:
(一)經發現疑似非法影印教科書事件,應要求使用者立即停止影印行為,並提報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審議確認違規行為。
(二)凡非法影印教科書屬實者,除告知法律責任自負外,違規事件應留存紀錄且持續追蹤,並依違規情節輕重,進行下列處置:
1.違規情節輕微者:
(1)本校學生:轉介其系所單位導師予以個別輔導。
(2)本校教職員工:依學校相關懲處規定辦理。
(3)校外使用者: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禁止進入圖書資訊中心。
2.違規情節嚴重者:
(1)本校教職員工生:依學校相關懲處規定辦理。
(2)校外使用者:將違規行為通知其服務單位,並永久禁止進入圖書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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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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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教科書查核輔導機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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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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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影印查核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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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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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法規:
(一)著作權法第46、48、51及65條。
(二)中國醫藥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實施辦法。
(三)中醫藥大學圖書資訊中心影印機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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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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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業處理流程經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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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下載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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