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 |
2026-04-30 11:51:34 |
文號 |
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安雙字第1150005879號函公布 |
單位 |
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 |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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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3月16日114學年第二學期第1次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安雙字第1150005879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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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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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推動雙語教學,鼓勵本校具全英語授課專業之教師帶動全英語授課風氣並提升教學品質,以協助培育及活化本校雙語教學之師資及環境,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全英語授課種子教師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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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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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為本校課程委員會核可為EMI暨前導課程之授課教師。
本中心將以院為單位開放申請及邀請,全英語授課種子教師需為本校專任或專案教師,當學期未實際在校任教授課者不得擔任種子教師。雙語計畫重點培育學院每學院各補助二名,其他每個學院各補助一名。受邀教師應於當學年度開設至少一門全英語授課課程,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曾獲EMI 暨前導課程授課獎勵之本校教師;
二、獲本中心邀請或本校學院院長推薦並經本中心同意,過去一年曾開設大學部全英語授課課程,且其期末教師教學意見調查結果平均達 4.0 分以上,具教學熱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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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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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一、每學期請依本中心公告時程申請。
二、填具「中國醫藥大學全英語授課種子教師補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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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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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方式:
由本中心聘任為全英語授課種子教師,每學期得獎勵金新臺幣一萬元整,聘期一年,得連續聘任。補助名額視當年度計畫核定經費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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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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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教師義務:
一、聘期內應參加本中心推薦、提供或合作之教學培訓課程至少一項,課程項目與細節以本中心公告為準。
二、每學期應出席本中心辦理之全英語授課相關活動,並代表本校全英語授課教師出席教育部大專院校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相關會議,以及擔任本中心全英語授課相關計畫之審查委員。
三、聘期內應至所屬學院協助本中心推廣全英語授課相關事宜:
(一) 擔任學院全英語授課諮詢導師,提供學院內全英語授課教師相關諮詢服務。
(二) 每學期應擔任學院領域全英語授課講座主講人至少一場,後續場次得選擇以學院諮詢導師身份邀請全英語授課相關教師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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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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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及經費來源:
一、補助之評審作業由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辦理。
二、本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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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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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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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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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本校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會議審議後,提送教務會議通過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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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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