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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林昭庚院士中醫教育獎學金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6-05-08 14:46:57 文號 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安校字第1150006346號函公布 單位 中醫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中醫學系114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安校字第1150006346號函公布
第一條
林昭庚院士(中醫學系第2屆畢業系友),為鼓勵中醫學系學生專心向學,號召中醫學系各屆系友及善心企業捐款,共募集新台幣251萬元整(高尚德系友50萬、陳賢德系友50萬、伸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50萬、林昭庚系友30萬、不具名系友20萬、溫崇凱系友20萬、陳潮宗系友10萬、沈瑞斌系友10萬、王朝永先生10萬、潘隆森系友1萬),設立「林昭庚院士中醫教育獎學金」(以下稱本獎學金)。
第二條
本獎學金以本辦法第一條所列捐款為基金來源,由本校財務室設立專戶管理。
第三條
本獎學金為留本獎學金,為期保值生息,得存於公私立銀行定期優利存款。每年以孳息作為當年度獎學金發放之上限,未動用之孳息應併入基金滾存,以達保值增值之目的。
第四條
本獎學金分為「學業優良獎學金」及「清寒助學獎學金」,其申請及核發條件如下:
一、學業優良獎學金:
(一)就讀本校大學部之中醫學系甲組四年級、乙組五年級學生。
(二)以甲組、乙組兩班歷年學業平均成績排名為準。
1.學業平均成績不含醫院學習成績及通識科目成績。
2.由中醫學系主動統計各班成績,學生無須提出申請。
二、清寒助學獎學金:
(一)就讀本校中醫學系學生。
(二)具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者。
(三)須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第五條
本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學業優良獎學金:甲組四年級、乙組五年級各一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清寒助學獎學金:一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六條
本獎學金之審查核發,委由中醫學系主任邀集中醫學系教師代表審查決定。並由校長、學校相關主管或林院士本人於畢業典禮頒發獎狀及獎金,得獎者須配合出席受獎。
第七條
本獎學金為學年制,每年公告,其中清寒助學獎學金由學生提出申請。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校長簽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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