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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羅永達校友中醫教育獎學金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6-05-08 14:51:36 文號 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安校字第1150006346號函公布 單位 中醫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中醫學系114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安校字第1150006346號函公布
第一條
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系第十七屆畢業校友羅永達院長,為鼓勵中醫學系學生專心向學,特捐款壹佰萬元設立「羅永達校友中醫教育獎學金」(以下稱本獎學金)。
第二條
本獎學金係以羅永達校友之捐款作為基金,由本校財務室設立專戶管理。
第三條
本獎學金為留本獎學金,為期保值生息,得存於公私立銀行定期優利存款。每年以孳息作為當年度獎學金發放之上限,未動用之孳息應併入基金滾存,以達保值增值之目的。
第四條
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如下:
一、就讀本校中醫學系大學部甲組4年級、乙組5年級之學生。
二、中醫科目成績優秀,歷年中醫科目加權平均成績(中醫科目各科成績×各科學分數)的總和÷總學分數,需達90分以上(申請時需繳交歷年成績證明書)。
三、當年度未申請獲得其它同性質獎學金者為優先。
第五條
本獎學金每年獎勵中醫學系學生一名,每名獎學金為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第六條
本獎學金之審查核發,委由中醫學系主任邀集中醫學系教師代表審查決定。
第七條
本獎學金為學年制,每年公告並受理申請。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校長簽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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