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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健康照護學院護理學系學生抵免學分要點

更新日期 2026-05-11 13:19:54 文號 中華民國115年5月11日安校字第1150006409號函公布 單位 護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5年09月01日系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08年05月09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02月06日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5月11日安校字第1150006409號函公布
一、
依據本校「學生辦理抵免學分要點」,設立本學系學生抵免學分要點,辦理抵免學分事宜。
二、
最高可抵免學分數,以轉入年級前本系應修學分總數為原則。
三、
抵免科目以本系一年級課程為優先,其次為二、三和四年級課程。專業必修科目已在原校修習及格,學分數不低於本校科目表規定者,可辦理抵免。其餘抵免原則依本校抵免學分要點辦理。五專一至三年級修習之科目學分不得抵免,五專四、五年級修習及格之科目得經由抵免授課教師審核認定後,經系主任核可通過。
四、
若有科目名稱不完全符合,但內容性質相近者,學生應提供原母校出示相關課程資料證明,由授課教師審核認定後,經系主任核可通過。可抵免學科之成績以60分為原則
五、
體育課程、通識教育課程、軍訓課程、服務學習抵免事宜,由所屬負責之單位辦理。
六、
抵免學分時,依教務處辦理學分抵免注意事項,繳交學分審核表及歷年成績單等相關資料。
七、
抵免學分審查結果,學生自行上網至學生資訊系統查詢。
八、
本要點經系務、院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提教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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