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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護理學系實習優良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6-07-14 13:57:41 文號 中華民國115年7月14日安校字第1150010015號函公布 單位 護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15年6月18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7月14日安校字第1150010015號函公布
第一條
本系為鼓勵臨床實習表現優異、展現護理專業精神之學生,由中國醫藥大學護理科第三屆校友郝寶敏捐款設置「中國醫藥大學護理學系實習優良獎助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為公平審核,設置實習優良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成員包括:系主任為當然召集人,由召集人遴聘本系教師代表2名(導師代表1名,實習組代表1名),任期一年。
第二條
本委員會職責為審核申請案件。本獎助學金發放原則為每年2名,每人各核發新台幣伍仟元整。經費來源由校友指定捐款新台幣150,000元整專款專用。當獎學金餘額不足以支持下一年度獎學金費用時,餘款則併入護理學系教學卓越基金。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各項:
(一)本系護理學系三、四年級下學期之在學學生,且已完成各科必修臨床實習課程者。
(二)申請條件為申請獎助金前兩學期臨床實習成績表現優異,且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者。本獎助學金之成績計算乃依據學生申請時前兩學期臨床實習成績加總平均成績進行排序。由該年級實習成績排名最優前兩名之學生取得獲獎資格,每學年獲獎者共四名。
(三)當年度未申請獲得其他同質獎學金者為優先。
第四條
本獎助學金之核發程序如下:
(一)造冊:以上依序選拔,每年實習成績結算後,由護理學系三、四年級導師依本要點第三條規定篩選出符合資格之學生名單。申請者需繳交中國醫藥大學護理學系實習優良獎學金申請單及歷年成績單一份。
(二)審核及表揚:名單送交本委員會確認學業表現與操行紀錄符合後定案,並於公開場合表揚。
(三)撥款:審核通過後,由護理學系系辦向校方申請,將獎學金逕撥入獲獎學生個人銀行帳戶。
第五條
本獎助學金計畫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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