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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主管健康檢查辦法

更新日期 2018-08-03 17:34:51 文號 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文環字第1070010830號函公布 單位 環安室
 內容
中華民國93年10月13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07月11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文環字第1070010830號函公布
第一條
目的:
本校為體念各單位一級主管平日工作辛勞、壓力繁重,易影響身體健康,特訂定本辦法,以及早發現或預防重大疾病之發生。
第二條
適用對象:
現任及卸任之校長與副校長,各單位一級主管人員。
第三條
辦理方式:
一、協助於學年度內安排主管人員至本校附設醫院作全身之健康檢查。
二、全身健康檢查每兩年安排檢查一次。
第四條
經費:
健康檢查所須的費用,由環安室依本校附設醫院之收費標準,編列預算支應。
第五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公布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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