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 |
2020-03-11 09:45:30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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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藥用化妝品學系 |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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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實施依據:
依據藥用化妝品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特訂定出國研習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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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報考資格:
本系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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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
報名方式、時間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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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
應繳驗之證件項目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表上須黏貼本人最近二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二)學力證件:學生證、歷年成績單。
(三)其他附加證件:讀書計畫、得獎作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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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
甄選方式
(一)筆試:占甄選成績比例40%。
(二)面談:占甄選成績比例30%(面談請用日文、英文字我介紹,評量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反應思辨能力等)。
(三)審查資料:在校成績(在校成績證明)、語文能力檢定證明。
成績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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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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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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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5分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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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0分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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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以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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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
本實施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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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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