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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營養學系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1-06-03 15:58:15 文號 單位 營養學系
 內容
93年4月16日系務會議通過訂定
96年 3月 5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7年12月8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8年10月22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9年3月23日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0 月23 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8月19 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03月19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訂定。
第二條
本系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設委員九人,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當然委員﹕系主任擔任主任委員並主持會議。
(二)、遴選委員四人:由本系專任教師遴選擔任之。
(三)、學生代表二人:本系大學部一人及碩博士班代表一人。
(四)、學者專家或產業界人士:一人。
(五)、系校友:一人。
第三條
本會之工作執掌如下:
(一)、規劃、審查系所開設專業必、選修科目名稱(中、英文)、科目學分數與教學綱要等。
(二)、定期檢討修正系所課程(含遠距教學課程)、課程結構與發展方向。
(三)、新開設課程審議項目:課程與教師專長之配合、與系所發展方向之配合、與現有課程之關連性等。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系主任擔任主席,主席因故無法出席時,須指定一名委員為代理人。
第五條
本會開會需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會議必須有過半數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表決須有出席委員之過半數同意,始得通過。
(二)、主席得視需要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第六條
課程經本會審查通過後,需提「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第七條
其他規定事項,均依照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及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陳報教務長轉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