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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碩士班學位論文計畫書審查辦法

更新日期 2009-09-04 15:43:30 文號 單位 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碩士班
 內容

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碩士班學生於入學後第二年第一學期應提交學位論文計畫書,第二年第二學期應提學位論文計畫進度報告,提交時間由學位論文審查委員會訂定後公告週知。在職生可延後一年提出。
第二條  學位論文審查委員會由系主任擔任主席並主持會議,委員由本系專任教師共同組成。
第三條  學位論文計畫書格式如附件一;學位論文計畫進度報告格式如本系碩士班修業規範內之論文格式。
第四條 學位論文計畫書及學位論文計畫進度報告應進行口頭報告,報告時間由學位論文審查委員會訂定後公告週知。 
審查委員提出之意見,由指導教授指導學生修改。
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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