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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物理治療學系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26-07-17 11:13:46 文號 中華民國115年7月17日安校字第1150010211號函公布 單位 物理治療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8年10月2日9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8年11月11日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2月9日榮校字第0990001369號函公布實施
中華民國100年9月15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11月9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6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文校字第1050015208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3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3月8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明校字第1080005788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114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7月17日安校字第1150010211號函公布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之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物理治療學系學士班(以下簡稱本系)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或他校學生得自一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 (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加修本系為雙主修。本系每學年度招收雙主修生名額依審查結果擇優錄取。
三、
學生申請本系為雙主修時,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手續,經主修學系主任同意及本系審查通過後,送教務處備查。
四、
修讀雙主修學生,修滿主修學系規定之最低畢業應修科目學分、本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成績及格,始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其專業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以申請核准學年度之畢業學分認列表為準。
五、
主修學系與本系之專業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本系決定是否認列為本系之科目學分。
六、
本要點未盡事宜,依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及相關法規辦理。
七、
本要點經系務、院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提教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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