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15-01-14 16:49:47 |
公告單位 |
課外活動組 |
類別 |
行政事務 |
內容 |
學生辦理103學年度下學期『就學貸款』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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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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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列印學校繳費單
http://www.cmu.edu.tw/
104年1月15日開始
學校首頁提供學生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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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製作繳費單,學校首頁提供學生列印
【延修生、醫管所在職生、職安所在職生】
若以學分列計學雜費,必須先選課確定後,教務處轉知會計室辦理(依應繳學分費製作繳費單),才可以正確金額辦理就學貸款
申請教育部『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補助學生
必須確認繳費單已扣除減免金額,因為辦理就學貸款僅能以減免後之金額辦理
就學貸款金額必須參考學校學雜費繳費單所列:
【可貸金額】 及 【最高可貸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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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休假 【臺灣銀行】與【學校】自104年2月18日至2月23日止
寒轉入學新生,請依教務處寄給新生的資料袋內附寄資料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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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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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至台銀入口網
登錄&列印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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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入口網開放104年1月15日開始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https://sloan.bot.com.tw/sloan/sLoanLogi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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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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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保方式1
▓臨櫃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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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對保期限104年1月15日開始
全省『台灣銀行各分行』均可辦理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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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保方式2
▓線上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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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月15日開始
103學年度第2學期為下列身分者,
不可選擇線上對保:
(1)新教育階段首次申請者
(2)新入學新生、轉學生
(3)延修生
(4)申貸低收、中低收生活費之學生
(5)學生、關係人及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
或戶籍地址變更者。
辦理線上申辦對保學生需具備下列:
(1)臺灣銀行帳戶
(2)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
(3)晶片讀卡機
線上對保學生必備條件 參考附件3
線上對保操作步驟說明 參考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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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保方式3
▓台銀到校對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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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對保學生必備條件 參考附件3
到校對保時間 (僅1天)
104年2月25日 9:00至16:30
到校對保地點
立夫教學大樓6 F 第【四】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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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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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取對保第2聯單
學生完成對保後繳交第2聯單
(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2聯單)
(學校存執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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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取對保第2聯單期限
104年1月15日至2月25日
到校繳交
台中校本部>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孔小姐
04-22053366轉1230
北港校分部>學務分組 郭小姐 (代收轉校本部)
05-7833039轉1105
郵寄方式繳交
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註明【申辦就學貸款】
郵寄地址:404台中市學士路91號
中國醫藥大學 課外活動組 孔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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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作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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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理登錄註冊與彙報作業
1學校承辦人將學生所繳第2聯單資料,逐筆至【本校及台銀】就貸系統登錄註冊
2學校承辦人確認全校辦理就貸學生已繳交對保第2聯單,並完成登錄註冊作業
3學校承辦人至台銀下載該學期辦理就貸生資料,整批彙報教育部就貸彙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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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作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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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查核及公告家庭年收入查核結果
1教育部以各校彙報資料提供財稅中心,查核學生家庭年收入(102年度)
2教育部公告各校查核家庭年收入結果【依財產級別分列A.B.C類之學生名單】
財稅中心查調結果,財產級別說明:
A類-114萬(含)以下,B類-114-120萬(含),C類-12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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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核
類
別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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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類: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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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期間,學生利息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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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家庭年收入114萬-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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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期間,學生需自付半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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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類:家庭年收入120萬以上,申請之學期,必須家中有另一兄弟姊妹在高中(職)或以上學校就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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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另一人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
>就學期間,學生需自付全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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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作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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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承辦人通知B類、C類學生辦理事項如下說明
1 A類學生屬合格,在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補助,學校不再通知學生
2學校通知B類學生,簽寫切結書【同意或放棄負擔在學期間應付銀行半額利息】
3學校通知C類學生,簽寫切結書【C類下列二項狀況均需填寫切結書】
*資格符合同意在學期間負擔銀行全額利息,需交另一人在學證明與戶籍謄本
*資格不符或放棄辦理,學生需至會計室辦理繳交本學期學雜費
4教育部查核類別結果,將彙入學生資訊系統,提供該學期有辦理就貸學生查詢
5學校依問調與審核結果至台銀系統調整或取消並做最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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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銀
作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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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審查及撥款作業
1台灣銀行審核本學期就學貸款學生信貸,將透過學校通知學生繳清欠款或利息
2台灣銀行查核辦理本學期就學貸款學生相關資料之正確性
3台灣銀行預計【5月中旬】撥付學校 (本學期全校學生就學貸款總金額)
承貸銀行未撥款予學校前,學生本學期中途若有【休學】或【退學】等情事,
銀行不會撥付休、退學生之本學期就貸金額予學校【即本學期就貸不生效】
因此,學生有休、退學必須告知學校就貸承辦人辦理取消,並繳還應繳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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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作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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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會計室辦理撥付加貸金額
扣除應繳學雜費後,學生如有加貸書籍費或住宿費金額,學校應退款予學生
(辦理就貸生若有住本校宿舍尚未繳費,其加貸住宿費會直接匯入學校)
學校預計【5月底】撥付學生加貸金額 匯入學生本人在學校建置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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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說明參考:
【本校就學貸款專區】網址:http://cmu-eca.cmu.edu.tw/loan.php
【申辦就學貸款相關作業說明及辦理步驟】附件1
【學生及學校辦理就學貸款作業流程圖】附件2
【台銀到校辦理對保服務公告說明】附件3
【台銀下載→線上申貸方式學生必須具備條件】附件3
【台銀下載→線上申貸學生操作畫面步驟說明】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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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附件一.doc
| 附件二.pdf
| 附件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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