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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醫學院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

更新日期 2026-02-06 15:49:07 文號 依C1150202009簽核紀錄 單位 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
 內容
(歷史沿革臚列於條文末)
中華民國102年02月02日 C1020202002 院長核准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09月18日102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3日 C1021014023 院長核准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02月17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02月23日 C1050223012 院長核准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06月16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健康照護學院學生見、實習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0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3月12日108學年度第1次醫學院學生見、實習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01月09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01月28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醫學院學生實習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
為使學生課程結合專業實務經驗,特與合作機構辦理學生實習(包含見習或臨床教學)。茲依據本校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訂定本要點。
二、
組織成員
置主任委員一名,由系主任擔任,置委員若干人,由專任教師、學生代表一名擔任。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家學者、家長代表、法律專家或產業界人士擔任,陳請校長聘任。
三、
工作執掌
(一)審議系級實習委員會之設置要點。
(二)整體規劃及推動校外實習課程。
(三)確認合作機構之評估結果及選定。
(四)擬訂書面契約及學生個別實習計畫。
(五)協調、處理學生申訴、爭議及意外事件。
(六)處理學生實習期滿前之終止實習。
(七)追蹤處理及檢討學生實習輔導訪視結果。
(八)其他實習相關事項。
四、
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集。
五、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院級學生實習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94學年度第三次系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00年03月21日99學年度第八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04月21日99學年度第九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04月28日 C1000428006 院長核准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101學年度第四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