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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師無照、衛署擬就地合法;學術界反彈

日期:2011-05-13

資料來源: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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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中醫診所無照藥劑師趴趴走的亂象,衛生署將著手規劃50小時訓練後,發給証照「就地合法」,引起藥學界一片譁然;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院長吳天賞講座教授與藥學院相關同仁,經多次討論後質疑此舉違反藥事法,大聲疾呼期期以為不可,同時會衝擊正規藥學教育,近日將邀集國內七所藥學院系之大學院校研商因應對策。
 

老祖宗智慧的中醫藥,歷久彌新,近年來成為全球保健市場的顯學;根據統計,目前全台有超過3200家中醫診所,卻僅有10家聘請有證照的藥師調配中藥藥劑,讓民眾心驚驚;開業中醫師卻無奈解釋說,因為健保給付太低,實在請不起有照藥師。

對此現況,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擬制定落日條款,對未取得中醫藥師資格者,至少需接受50小時訓練,將發給證照擬就地合法。
 
新聞披露後,在藥學界引起反彈聲浪,國內研究天然藥物領域的泰斗吳天賞博士深感錯愕,他與同仁都質疑此舉違反藥事法,也衝擊正規藥學教育,同時對民眾用藥安全也有顧慮,因此,吳天賞院長登高一呼,將於近日邀集國內七所藥學院系之大學院校研商因應對策,促請衛生署從長計議。
從法規和制度面應該尊重及遵守;國立成功大學特聘教授吳天賞語重心長的分析說1.中藥調劑權涉及藥師法第15條及藥事法第103條之規定,無法律授權不得為之。2.藥不分中、西藥,進入人體並無辨中、西藥的機能,基於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保護消費者之權益,中藥之調劑相關業仍應由接受正規教育經考試及格之藥師為之,不宜開放由確具中藥基本知識人員或非經正規藥學教育培育且未經考試及格者為之。3.依據藥事法第103條條文之規定,執行中醫師處方藥品之調劑者,需經國家考試及格者,故經50小時訓練即可執行中藥調劑之建議,顯然已違反藥事法之規定。

榮獲卓越醫藥科技獎的吳天賞院長從教育面探討:
1.具中藥調劑資格之藥師養成係正規藥學教育 (藥學系、科) 畢業,再修習16學分中藥相關規定之課程及格者。
2.正規藥學教育之課程已包含部份中醫藥課程與實驗及實習。
3.中國醫藥大學強調中藥與西藥課程兼重,除目前各校開授之相同課程外,另開授96學分之中醫藥選修課程。
4.召集國內7藥校檢討藥學課程之規劃討論,尤其是實習課程之部份。
5.依據「教、考、用」之策略,應加速專業、專科之分流教育規劃。
 
站在制度面及社會現況歸納相關建議如下:
1.提高健保給付中藥調劑費及中醫師處方費,以落實藥師執行中醫藥調劑業務。(中醫診所因調劑費太低,聘僱藥師不符成本)
2.推動並落實執行「中醫、藥」分業 (目前中醫師並無處方箋釋出,藥師無處方箋可調劑)。
3.目前全國已取得藥師資格者,超過8成均具備中藥調劑資格,若能推動前2項制度,且藥師再進一步接受中藥調劑之持續教育即可解決眾多中醫藥調劑問題。
4.中藥除調劑業務外尚有多項業務與民眾用藥安全息息相關,包括藥材基原鑑定、栽培、炮製、品質管控、藥材管理…等,因此,此項業務應規劃接受正規大學教育畢業者從事之。

中央社新聞網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cvpread.aspx?ID=0008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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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天賞教授質疑無照中醫藥師就地合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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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天賞院長反對無照中醫藥師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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